| 哈尔滨验资利用应收账款融资
【例6】公司因经营资金短缺,于2002年3月10日采用无追索权方式将40 000 元的应收账款让售给人民银行,同时通知客户还款时直接支付给人民大银行,人民银 行按应收账款总额的80%付款给东方公司,企业预计可能发生退货4 000元,增值税 17%,企业未对该项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东方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让售应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32 000
其他应收款4 680
营业外支出3 320
贷:应收账款40 000
(2)有追索权让售。是指受让人在应收账款到期日若不能收到货款,则出让人将 让售款退还受让人。其特点是信用风险仍然由出让人承担。在会计处理上将该应收账 款让售业务视为应收账款抵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