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金淸查过程中发现的现金长款(盘盈)或短款(盘亏),代办执照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以及有关的批准文件进行批准前和批准后 的账务处理。
现金长、短款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进行核算。期末 本账户应无余额。
现金长、短款在批准前的处理是:以实际存在的库存现金为准,当发现现金长款时,增加 库存现金账户的记录;当发现现金短款时,应冲减库存现金账户的记录,以保证账实相符;同 时应按对应账户方向记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等待批准处理。
一般来说,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长款,其批准后的处理是记入“营业外收入”,对 于应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长款,应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对于现金短款,如果是应由责 任人赔偿或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如果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 或无法查明原因的,应记人“管理费用”账户。下面举例说明库存现金长短款批准前后的 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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