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籽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 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哈尔滨验资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 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10】承【例9】,假定2008年1月15日,甲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丙公司的公 司债券,售价为2 565万元,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25 65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5 500 000 100 000 5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在本例中,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还应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转出,即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 100 000元,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 到期投资:(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符合贷款和 应收款项的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