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 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 将持有至到期。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到期日固定、哈尔滨验资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 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例如,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因此,从投资 者角度看,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 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其次,由于要求到期日固定,从而权益工具投资不 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再次,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不能由于某债务工具投资是浮 动利率投资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 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 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 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 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