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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我们日常消费的权益保障,在开发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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