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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书立时金额未明确,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需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2、印花税的应税合同未履行,能退印花税?
不能。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3、 我省印花税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
(一)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发生业务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经常发生业务的,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有困难的,可以按季或按年申报缴纳。
4、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进行办理?
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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