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哈尔滨验资审批之前的处理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观的盘盈、盘亏,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之前,应基于客观性原则,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 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人有关账簿,使账簿记 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二)审批_之后的处理经批准后,根据差异产生的原因和批准处理意见,将处理结果 编制成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有关账簿,进行差异处理,调整账项。
1.财产盘盈的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盘 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应借记“原材料”、“库 存商品”、“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和 “累计折旧”科目。盘盈的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对于流动资 产的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 目;而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则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 记“营业外收人”科目C【例8-2】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账外设备一台,估计原价为20 000元,八成新。
(1)哈尔滨验资在报经批准前,根据“账存实存对比表”确定的固定资 产盘盈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6 0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6 000(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处理意见,转销固定资产盘盈的会 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6 000贷:营业外收人16 000【例8-3】某企业在财产清査中,盘盈某种材料一批,价值 8 000元
(2)在报经批准前,根据“账存实存对比表”确定的材料盘 盈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8 0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8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