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人之前,这种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巳记入“发出商品” 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如企业确认收入后,代办执照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 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人;同时冲减退回 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 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但如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 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除应在退回当月作相关的账务 处理外,还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和税金; 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还应同时冲减报告 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 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日才才交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 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 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人,在此之前 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