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哈尔滨验资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 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 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投资收益。
【例8】2007年1月8日,甲公司购入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笔债券于2006 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500万元,票面利率为4%,债券利息按年支付。甲公司将 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 6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 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2007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利息50 万元。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万元。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2007年1月8日,购入 公司的公司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 500 000
应收利息500 000
投资收益300 000
贷:银行存款26 300 000
(2)2007年2月5日,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500 000
贷:应收利息500 000
⑶2007年12月31日,确认丙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收人时:
惜:应收利息1 000 000
贷:投资收益1 000 000
(4) 2008年2月10日,收到持有丙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1 000 000
贷:应收利息1 000 000
在本例中,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 息500 000元,应当记人“应收利息”科目,不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