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成本法的评价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有以下优点:投资账户通常能反映投资成 本;核算比较简便;确认投资收益与有关现金流人的时间基本接近;对投资收益的确 认符合法律要求,即被投资企业的利润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收益,哈尔滨注册公司只有被投资企 业宣告分派时,投资企业才有权要求分回利润,投资收益才算真正寒现。,
但成本法也存在以下局限性:投资的账面价值往往凝固在原始的投资成本上,不 能如实反映投资企业中应享有的权益;在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反 映投资企业的损失;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能力时,哈尔滨公司注册账面上的投资收益不一定能真实地反映投资的经济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