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具有收费和罚款职能的部门和单位(简称部门和单位,不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按规定由执收机构(代银行
或有关单位)收取并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办案所需的特殊经营等,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本级综合财政预算统筹
安排。
“收支两条线”是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即对国家机关行政性收费、罚没款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做到收是收,支是支,简称“收支两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