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支取公积金的范围
职工离休、退休、调离本省、死亡均可提取公积金,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职工离、退休的提供离休证、退休证或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离、退休证明。
③出境定居或调离海南省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出证明、出境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
3、领取公积金的手续
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需要一段时间(大约要1—2个月时间),有关部门将职工公积金转入职工的工资账号上。